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里田乡卢水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致:厦门仁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南平市富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福州市闽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厦门市国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1.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里田乡卢水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已由上级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里田乡人民政府、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国债资金、地方筹措 。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丽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第一标段:清流县里田乡卢水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实施地点:清流县里田乡卢水、里田村;
项目效益:项目受益人口约2000人,保护耕地约1000亩。
2.2第二标段: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项目实施地点:清流县龙津镇拔里、下窠、俞坊及供坊村。项目效益:项目受益人口约1600人,保护耕地约1800亩。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实施方案、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预算、设计变更、度汛预案及后续技术服务。
2.4服务费:合计89.91万元,(1.清流县里田乡卢水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工程设计费用为35.33万元,工程勘察费用为25.42万元,下浮26%后合计44.955万元。2.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工程设计费用为35.33万元,工程勘察费用为25.42万元,下浮26%后合计44.955万元。)
2.5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2.6 服务期限:本次勘察设计期限30日历天(不包括各类意见反馈、专家评审等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1)初步成果阶段: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初稿;(2)评审成果阶段:初步成果确定后5日内完成评审成果,并提交专家组技术评审(送审稿);(3)形成最终设计成果阶段: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后,5日内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形成最终成果文件(报审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 / 业绩(指近 10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请于 2024 年1月 11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14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及资质证书盖章以PDF的格式发至代理邮箱116516173@qq.com,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1月15日 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 1月 15日至 1月1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 17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695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2597770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丽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89号4楼联系人:小曾 电话:1528071050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单位:清流县水利局
附件:确认通知(格式)
确 认 函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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