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通达路扬尘治理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785001B01 |
招标内容: |
【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通达路扬尘治理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通达路扬尘治理设施工程施工 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晋行审投资〔2023〕0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通达路扬尘治理设施工程施工2)项目概况:通过实时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显示分析系统、预警控制系统、喷淋系统、无线传输系统、后台数据处理系统及信息监控管理平台组成。3)建设地点:晋州市城区。4)工期:60日历天5)质量要求:合格6)最高限价:1014837.33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通达路扬尘治理设施工程施工总计1个标段。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单位负责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监督单位:晋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无效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3)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董莎 联系电话:0311-84321950 招标代理机构:杨景辉 联系电话:15630481319 电子邮件:jince_cn@163.com。 (2)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提交电子异议文件。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1 00:00 至 2024-03-2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12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晋州市向阳街12号 | 地址: | 长治市紫金东街293号帝景苑7单元10层0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董莎 | 联系人: | 杨景辉 | 电话: | 0311-84321950 | 电话: | 1563048131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jince_cn@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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