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波海利化工有限公司8000吨防老剂RD产品性能改进项目 |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浦路889号 | 宁波海利化工有限公司 | 企业投资27万美元,实施宁波海利化工有限公司8000吨防老剂RD产品性能改进项目(即本项目)。本项目内容:①对现有产品进行改性,即在现有产品造粒工序中添加酚醛树脂,项目建成后,企业产品及生产规模均有所提升,为年产8800吨/年改性防老剂RD;②对现有工程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升级改造。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治理 热熔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造粒废气汇同至两级碱洗+静电除油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保温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现有工程的其他工艺废气汇同至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28m高排气筒排放。 料斗及包装尾气收集至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 本项目造粒后的成品粒子采用间接冷却水冷却,冷却水不断补充,不外排。 本项目喷淋废水处理措施与项目实施前一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宁波华清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本项目实施前后,废水排放量不变。 3、噪声治理 ①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②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 4、固废治理 本项目废活性炭、废油经分类收集、避雨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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