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423-00160
项目名称: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06,000.00
最高限价(元):3,906,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治理侵蚀沟 310条,包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服务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现场指导)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实施方案、图纸等资料需在签到合同后7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东侧)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清原镇清河路21号
联系方式: 024-53034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 13322136393
邮箱地址: lncxxmgl@1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71708010200000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耀华
电 话: 13322136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