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统筹城乡塑料垃圾综合治理(綦江区)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外资[2021]4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南州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南州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 600 吨/日的垃圾二次中转站压装车间、150 吨/日垃圾处理设施设备、15吨/日的大件垃圾拆解车间、新建管理楼,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181.16 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面积为 4197.96 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为2315.84 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为 645.04 平方米地上最大层数为 4 层,最大建筑高度为 18.10 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47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98.7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示范围内全部工程(含甲供材部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南州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20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27-3 |
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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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223012088 | 联系电话: | 18523344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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