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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区域沈阳公司粒化高炉矿渣采购竞价-延期公告

· 2024-06-23

延期公告

辽宁区域沈阳公司粒化高炉矿渣采购竞价

发布时间:2024-06-23 09:05:09

竞价 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 LNQY-JJ-2024-0553

采购单位: 辽宁区域

采购类别: 大宗原燃材料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4-06-23 10:00:00

原竞价开始时间: 2024-06-23 14:00:00

原竞价截止时间: 2024-06-23 14:20:00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4-06-23 12:00:00

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6-24 23: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6-25 14: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06-25 14:2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4-06-25 09:00:00

延期原因

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申请延期。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 1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 招采保证金 LNQY-JJ-2024-0553)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 /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21001440006052504330

详情描述

招标人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2024年物资实际需求,进行粒化高炉矿渣采购邀请竞价。欢迎合格投标商就本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沈阳公司粒化高炉矿渣采购项目

二、 项目内容

(一)材料名称:粒化高炉矿渣;需求量:1.5万吨;

质量要求:水份≤10.0%;MgO≤9.0%;二氧化钛≤1.5%;氧化亚猛≤1.5%;氯离子≤0.055%;碱含量≤1.0%;质量系数(K)≥1.2; 28天活性指数≥75%(比表磨制S75级);放射性IRa≤1.0且Iγ≤1.0(供货时供方提供);无杂物,不结块不板结。

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买方通知卖方的供货数量为准。

(二)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检斤方式:以买方进厂检斤数量为准。

(四)交货方式:卖方按买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货到后经买方按照质量考核标准检验合格后,由买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计算货款总额,卖方根据确定的货款总额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将发票挂账后进行结算付款。

付款方式:承兑汇票、电汇。

三、对投标方的实质要求

(一)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竞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对竞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工整规范填写投标文件内容,标书中涉及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价单,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封存后骑缝处用封条贴好加盖公章,在开标后邮寄给招标方联系人。

(二)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省水泥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放射性检验报告(原件)。(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部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电话:024-86620952 细河基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2甲3号(开发大路四环桥西侧200米路北 电话:024-86618871 86621453)

(三)中标方需在中标后提供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合同等相关政府批复材料,物料无明显氨味。不能提供将视为无效报价,扣除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方应具道路运输能力,要求标载运输(根据道路运输源头治理要求超重车辆可能不予进厂),车辆应符合重污染天气排放使用要求(要求国6以上),因运输原因逾期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五)参加投标人需交纳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事由:招标编号:****、招标项目:辽宁区域粒化高炉矿渣采购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建行苏家屯支行;账号:21001440006052504330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竟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天内全额无息退还给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六)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投标书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运输车辆进入沈阳公司院内时,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公司人员的管理,服从该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七)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八)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九)授予合同: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数量和有关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十)为有效监督运输业务全流程,投标人中标后须在招标人指定的数字物流平台注册运管

四、供应商报名

(一)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与可供货量,且可供货能力不能低于公告中的需求量,否则无法报名。

(二)供应商上传保证金后,若企业未审核则无法报价,企业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均可审核,若供应商在报价开始前未上传保证金,则不允许参标且无法再上传保证金,为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企业在报价开始时间前必须完成保证金的审核。

五、投标须知

(一)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5、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6、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二)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企业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投标人一旦中标,将与招标人签订为期一年的供货合同,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化波动,当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时,双方协商可以调整中标人的价格,但提出调价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调价申请,另一方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另一方不同意,双方可以于提出调价申请满一个月后提前解除合同。申请期间双方按原合同执行。

六、投标人报价

(一)本次报价为粒化高炉矿渣 到沈阳公司厂内指定地点(含运费、装卸车费、损耗、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一票结算 ,本次竞价的基准价格 35.2元/吨,最高成交价34元/吨 ,投标方在此基础上进行竞价。

(二)投标人提前登陆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分别进行第一次报价,然后依次竞价。竞价时间为20分钟,每次竞价 降幅为0.4元/吨 。供应商每点击一次报价按钮,则在最新报价的基础上,自动按公告中设定的涨降幅度报价。

(三)为防止串标与透标风险,在报价过程中供应商与企业可查看报价但无法查看报价的供应商名称,定标后,企业方可对应查看每个供应商的每次报价。

七、定标

到达竞价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选择 报价最低 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自动发布中标公示,无需人为确定中标供应商且无需审核。

八、 开标前。投标单位报价前可以到现场堪察、电话咨询。

九、 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须于十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有关法律、技术和其他事宜以合同为准)。

、其它说明:

(一)本文件如有差错、失误,招标方保留修改的权利。

(二)本议标文件未尽事宜同招标部门联系。

招标部门:物资供应部 联系人:郑森电话:13653330757

现场堪查、技术咨询: 联系人: 电话: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111000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19日

联系人

郑森 / 1365333075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15998201265

监督举报邮箱: m159982012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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