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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 2023 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

· 2024-06-29

陵水县 2023 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 (招标编号: Iszw20240628007

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陵水县 2023 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652.220035万元, 招标人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 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共治理11条黑臭水体,其中有2口塘、7条沟渠和2条河,共涉及水域面 积66547m²,建设内容包括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系连通工程。项目11条黑臭水体清杂65793m², 清淤105593m³,种植水生植物19846m²,生态基地12293m²,设置太阳能造流曝气机22套 等。项目新建DN1200水系连通管长113m,并配套建设格栅取水井1座,检查井4座等附属 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陵水县 2023 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陵水县 2023 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 政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 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 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14]159号

  1.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 为同一人)。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 市[2007]171号。
  2.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在本单位的注册环保工程师。 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 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人发〔2003〕 24号 及《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 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56号。
  3.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 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 市[2007]171号。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含本数)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 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6月29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08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PDF打 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 权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 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 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2

七、其他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7.3履约担保期限: 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发出履约担 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南干道县总工会大楼一楼 联 系 人: 王工

话: 0898-32120680

电子邮件: lsswjt089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易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文华路8号建信大厦1507室 联 系 人: 梁工

话: 0898-68533400

电子邮件: yizhengT70A@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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