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阜康市)
招标公告
新疆昌吉州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 ,经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昌州发改项目〔2024〕1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新疆昌吉州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阜康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州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阜康市)
2、项目规模:阜康市2024-2026年任务共计226111亩。其中:2024年工程固沙451亩、人工造林1303亩、封育60308亩、退化林修复3569亩。2025年工程固沙453亩、人工造林1100亩、封育50396亩、退化林修复4131亩。2026年工程固沙100亩、人工造林1300亩、封育50000亩、退化林修复 53000 亩。
3、建设地点:阜康市
4、项目总投资额:20095万元,其中阜康市为8976万元。
5、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2024年10月30日-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793日历日。
7、本工程共划分为十个标段,其中施工七个标段,监理三个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套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6、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10月2日12:30 时 -2024年10月13日12: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伍拾万元整)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子账号:65050162605200001268-019587)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日12:30时-2024年10月24日12:3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①.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并在缴纳凭证上注明用途、标段名称(可缩写)或编号。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选择交易主体登陆后选择投标的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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