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措勤县扎日南木措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阿里地区措勤县扎日南木措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已由措勤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以措发改[2025]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措勤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面积约为110.75公顷的生态缓冲带工程。在河道两岸搭配种植草本植物披碱草、中华羊茅、老芒麦、早熟禾混播110.75公顷,栽植班公柳及红柳。分为水利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措施。其中:水利措施包含新建土石护岸3304.23米,主渠3489.00米,支渠7816.00米,移动式抽水泵2台,闸门36个。林草措施包含整地110.75公顷,种植土4983.66立方米,土工布157815.90平方米,施肥41530.31千克,栽植班公柳266286株,栽植红柳10584.00株,草籽撒播110.75公顷。封育措施包含草原围栏14062.00米,宣传墙1座,宣传牌1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3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河对面; 2.4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天)至少完成过1项生态修复(保护或恢复)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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