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2.建设地点:肃宁县3.建设规模:1.项目新建5座村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包括新建滩头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500m³/d;新建许曈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600m³/d;新建北石宝一分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0m³/d;新建西石宝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400m³/d;新建冯庄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00m³/d;建设一体化处理站、设备间、景观水体、站内围栏、大门等工程。2.新建污水管网建设总长度约为150.88km,管径DN200-DN500,同时对在管网施工中破坏的路面进行恢复。在管网中根据情况增设污水提升泵站,及压排管道。3.坑塘处理5座,分别位于污水处理站所在村,内容包括清理植物、平整压实、局部硬化、植物种植、新增潜污泵等内容。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总监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4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15 09:00至2022-12-2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1-0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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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肃宁县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赵永杰 | 联系人: | 王雪 |
电话: | 0317-5037710 | 电话: | 1737098883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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