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丹阳市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泰山水库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经由镇江市水利局以镇水发[2022]35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丹阳市开发区祈钦村、丹北镇宝山村;
(2)项目规模:河道整治1.27km,新建生态护岸101m、木桩护岸75m、箱涵1座、滚水坝3座、排水涵9座;修建透水沥青步道2.472km、栈道99m、汀步67m,排水沟2.198km,坡面护坡1处,塘坝扩建1座;种植林草5.23hm²;封禁治理面积31hm²等内容;
(3)工程估算价(万元):442.17;
(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5)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丹阳市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泰山水库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企业信用等级:根据2021年度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查询网页:http://slj.zhenjiang.gov.cn/slj/tzgg/202205/534f94b9504741d49d8888088e1e1ee7.shtml, 投标人须将镇江市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4、其他: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④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认定执行省水利厅的苏水基[2016]17号文);
⑤ 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1月、2023年0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的文件;2.若上述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⑥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⑦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须在评审前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如评审过程中动态监管核查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⑧ 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⑩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⑪ 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将招投标所需的相关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一)投 标 报 价: | 5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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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组织设计: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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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似 业 绩: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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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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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 用 等 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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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标准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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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为C=αA 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后:如有效投标数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如有效投标数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如有效投标数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价和3个最低价);如有效投标数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价和4个最低价),依次类推。 α取0.5,0.55,0.6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投标报价 | 57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1%扣1分,每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二)施工组织设计 | 30 | 所有评分点必须针对本工程招标内容制定、有针对性,否则酌情扣分。 | ||
2.1工场布置、其它临时设施布置 | 2 | 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场内水、电系统布置,钢筋存放、加工,模板存放、加工场布置及现场交通布置和辅助生产等临时设施布置符合施工现场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
2.2施工降排水方案 | 3 | 施工围堰及降排水施工方案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安全度汛方案全面合理、排水方案符合施工现场条件、保障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2.3土方工程 | 2 | 土方开挖、填筑工程及塘坝清淤工程施工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2.4基础处理工程 | 1 | 杉木桩护岸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2.5道路工程 | 4 |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2.6钢筋混凝土工程 | 3 | 钢筋制作、安装及混凝土(现浇、预制)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
2.7砌体工程 | 1 | 砌体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2.8水保绿化工程 | 4 | 苗木、草皮、草籽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得2分;施工及养护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9工程进度与资源配置计划 | 3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提供本项目双代号网络图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2.10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2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具体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11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3 | 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安全保证措施及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可行得2分;危险源辨别与风险评价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1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2 | 环境保护及现场扬尘控制管理体系健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
(三)类似业绩 | 3 | 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业绩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3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缺一无效。 | ||
(四)项目经理答辩 | 5 | 根据本招标项目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委会根据各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赋分,最高得5分,未参加答辩不得分。 注:本次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答辩题目在开评标现场出具。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逾期视为未参加答辩不得分。 | ||
(五)信用等级 | 4 | 赋分值详见镇江市水利局网站的公布2021年度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http://slj.zhenjiang.gov.cn/slj/tzgg/202205/534f94b9504741d49d8888088e1e1ee7.shtml)。投标人如不在评定结果内且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信用等级定为B级(赋分值为2.50分)。 首次参与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的从业单位,在水利部信用平台等级为AA级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信用平台等级为3.5分(不含上调分值)及以上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等级使用承诺函,承诺函须明确单位名称、社会组织代码、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时间、失信自愿接受禁止进入镇江市招投标市场1年的处罚等信息,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盖章,信用等级方能使用A级,且只能在1个标段投标中使用,今后不能再次使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没有不得分。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8日-2023年03月13日。注: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和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可采取网银(或者电汇)、保险、保函、担保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
1、网银(或者电汇)形式:
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或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账号:填写报名信息后投标单位可挑选以上银行自动生成子账户信息,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2、投标人若采用保函、保险、担保等形式缴纳保证金,请将相关缴纳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号)执行。
注: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0511-86906601)联系。
2.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henjiang.gov.cn/-操作指南—镇江水利交易系统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3.投标人电汇时务必标注标段名称和汇款单位,以便查询及退还。
4.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5.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6.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保函、保险或担保等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28日 上午10时00分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九、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丹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洪华 联系电话:0511-86522190
招标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何子鹤 联系电话:0511-86082218
招标代理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江辉 联系电话:0511-8658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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