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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1-16
招标公告名称: 【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9720001B01
招标内容:

【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 已由 井陉县人民政府 以 《关于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立项的批复》[2024]-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井陉县微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井陉县微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2.1.2工程地点:井陉县微水镇南河头村、石圪垯村、长岗村、微水村、段庄村、罗庄村;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合格;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特别注明:1.本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方式,对技术标进行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先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获取招标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自行承担后果。2.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3.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以评标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监督部门: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311-82022017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6 00:00 至 2024-01-2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0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微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翊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井陉县建设南路 地址: 石家庄市井陉县城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永生

联系人: 吕凤贤
电话:

0311-82022289

电话: 0311-8387814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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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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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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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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