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凤阳县段)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凤阳县段)监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fygc202403-037 | ||
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水务局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洪武大酒店南200米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12栋2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延彬 0550-22265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 ||
联系人及电话 | 卜旭东、汪一鸣 13605692650、1326719561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费率(元/%) | 79% | ||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姚登峰 | |
证书名称 | 全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 | 2210019107,W066201401089 | ||
服务期限 | 1080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盛桥联圩达标整治工程监理标 | ||
投标人获奖 | 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郎溪县钟桥河右岸下段和新郎川河幸福圩段防洪工程(施工Ⅱ标)); 2022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徽州区丰乐河西溪南老桥至丰乐二坝段防洪治理工程); 2020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文峰桥至竭田段防洪治理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公管〔2022〕5号文、滁公管综〔2023〕19号文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19241.2 元;专家评审费: 7360 元;论证费: / 元;其他费用: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3楼业务室 ;联系人: 卜旭东 ;联系电话: 13605692650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 宋主任 ,联系电话: 0550-636782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章推荐: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凤阳县段)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