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萧濉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市萧县萧濉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2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萧县政务服务中心 B 座 6 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 1350058405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天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萧县莱茵美镇 11 栋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丁工 15056715790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 、 崇禹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 、 广东顺水工程建设建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777 号 、扬州市江阳中路 131 号 |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 A 座 5 楼 、中国 ( 山东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风路 101 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 15 号楼 2 单元 502 室 | 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 668 号之二 901 一 903 房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 1 号车创置业广场 2 栋 2103 室、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 333 号新地中心 6 幢办 1702-170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费率 %) | 90% | 90% | 90% | |
工期(日历天) | 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梁杨 | 张晓林 | 邵尤河 |
证书名称 |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咨 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全国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 | 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水利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全国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 | |
证书编号 | 51016603 ;咨登 2720210901370 ; 2210002082 | 建【造】 11053700009034 、 建【造】 13221151011760 、 咨登 1820230205594 | 建 [ 造 ]11084400002638 、 360428197307050013 、 00513929 | |
综合评估得分 | 98.27 | 98.27 | 98.17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 | |||
招标代理费 | 按招标代理合同执行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各 方共同按相关规定提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 [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水利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凤城新区政务中心 B 座 6 楼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许股长 0557-502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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