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304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工程为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主要包括新万福河、彭河、友谊河等河道疏挖,堤防整治、新建防汛道路;新建、改建、维修加固建筑物等;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建设地点 | 金乡县境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2年9月2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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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 名称 | 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禹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公用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宏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231690458.77 | 231687475.66 | 231685481.60 | 229721500.00 | 231692433.45 | |||||||||
质量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杨蕾 | 项目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 | 鲁2372015202242142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王晓伟 | 项目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 | 豫1412017201729682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河南禹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张芳 | 项目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 | 豫241151567661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公用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崔吉元 | 项目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 | 鲁1372010201100313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宏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刚刚 | 项目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 | 鲁205131507360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及2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9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三室。评标于2022年9月21日09时30分至2022年9月21日14时00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六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2022年09月26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任娜 李燕青 联系电话:13105370593 17865167973 | ||||||||||||||
其他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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