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档坯布、织物面料技改扩产项目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兴河工业园区 | 南通嘉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南通鑫睿环境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南通嘉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 年,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兴河工业园区。 南通嘉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8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淘汰原有旧设备,并对全厂环保系统实施改造,新购置高档喷水织机、加弹机、涂层机等设备 155台套,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全厂可形成年产高档坯布2600万米、高档织物面料3500万米的生产能力。(其中新增高档坯布600万米、高档织物面料3000万米 ) | 1、废水治理。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织造废水回用至生产,喷淋废水回用于喷淋,综丝钢扣清洗废水回用于织造工序,煮布用水回用于煮布工序);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如东县岔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九洋河;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入九洋河。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相关要求回用于生产;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接管至如东县岔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A 标准排入九洋河;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入九洋河。 2、废气治理。项目撒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接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 15m 高 1#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局部集气罩+管道收集、与经整体换风收集的危废仓库废气合并接入三级水喷淋+除水、除雾装置+静电吸附装置处理,合并接入 15m 高 1#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定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油雾经局部集气罩 +管道收集,接入高温喷淋+低温喷淋+除水、除雾装置+静电吸附+双层消白装置处理,与定型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通过 15m 高 2#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撒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烘干、定型工序及危废贮存产生的非甲 烷 总 烃 有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2/4041-2021)表 1 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1 排放限值,油雾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2 排放限值 3、噪声治理。你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居民敏感点噪声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危废堆放场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收集项目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马塘镇马西村20组28号 | 南通城洁工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通城洁工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18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位于南通市如东县马塘镇马西村20组28号,法定代表人为汪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选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向袁静、黄雅华、黄雅菊租赁位于如东县马塘镇马西村20组28号如东绵博纺织厂办公楼南侧的闲置厂房,购买地磅、打包机、破碎机等相关设备建设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收集项目。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具备年预处理和收集再生利用一般工业固废90000t/a的能力,其中SW01冶炼废渣(钢渣、氧化铁皮等)5000t/a、SW14纺织皮革业废物(废丝、其他纺织皮革业废物等)5000t/a、SW15造纸印刷业废物(碎浆废物、其他造纸印刷业废物等)5000t/a、SW17可再生类废物(废钢铁、废塑料、废纸等)40000t/a、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保温棉、铸造废砂、废耐火材料等)35000t/a(不含危险固废及危险化学品、建筑垃圾、污泥、生活垃圾)。 | (1)废气 本项目少量卸货扬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胜利横河。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 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接管至如东县马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九圩港。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夹抱机、打包机、装载机、破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拣出的不可再生利用废杂物送热电厂焚烧;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根据相关防腐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不良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在项目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较小,项目生产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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