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伊春森工朗乡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伊春森工朗乡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森工朗乡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2 项目编号:0222HW20244149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预算资金:17146700.00元(包含税金、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
1.5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招标内容: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工程、森林防火通信建设工程、森林火情瞭望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7 供货时间:供货期起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供货期180日历天;实际供货日期在签定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1.8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地点落地交货。
1.9 质保期:除防灭火车辆外的其余设备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本次采购主要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直接授权函。)
3.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为全新的原装正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存在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
②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供货范围,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9:00至2024年12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4.2意向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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