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漫水河镇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 ( 三次 )
项目编号
E341525001002886
标段名称
漫水河镇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 ( 三次 )
标段编号
E341525001002886001
招标人
霍山县漫水河镇人民政府
最高限价
7970548.58 元
代理机构
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址和联系方
式
霍山县中兴南路 10 号
薛工 0564-503291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4 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骏惠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
原因
未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属于重大
偏差,按照废标处理。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南京博知源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
原因
未见关于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情况的说明
函。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按照废标处理。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临工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
原因
该公司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为 衡山镇城关
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与本次开
标名称 漫水河镇水环境治理工程(三
次) 不相符。属于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废标处理。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衡臻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
原因
未见 中小企业声明函 ,又未交投标保证
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七) 27.3 (六)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保证金,同时未提交中小企业声明
函,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河南精构建设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
原因
投标文件未见关于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情形
的说明函;未见项目经理周小娜无在建工程
承诺函,属于投标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勋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
投标工期
90 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与儿街镇鸟观嘴村下庄组
投标报价(元) / 费
率( % )
6862653.94 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 / 项目总监)
曹婷婷
资格证书
名称及
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
皖 234131450795
项目技术负责人
徐鑫鑫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久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
投标工期
90 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霍山县上土市镇陡沙河村
投标报价(元) /
费率( % )
6774988.87 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 / 项目总监)
俞秀琴
资格证书
名称
及 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
皖 234222210783
项目技术负责人
陈李娜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中徽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
投标工期
90 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单龙寺镇广播文化站综合楼二楼
投标报价(元) / 费
率( % )
6834745.41 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 / 项目总监)
郭振娟
资格证书
名称及
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
皖 234222300940
项目技术负责人
陈春阳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无
公示时间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和方式
1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
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
议受理单位:霍山县漫水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漫水河镇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64-3896009
2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
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 11 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 0564-5032057
3 、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
1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
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
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
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 11 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 0564-5032057
2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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