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3-211402-00060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鑫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打渔山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219,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面源污染治理项目(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连山区全域9个乡镇1个街道共计490吨的农药废弃物、废弃农膜、农作物生产垃圾进行回收和处置工作
服务要求:协助政府在全区建立区、乡、 村三级回收体系,建立区级总 回收站 1个、乡级回收站12个、 村级回收站 115 个;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在清理农作物生产垃圾时做到垃圾及时定时清理,车走场地净,清运率100%: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不污染道路和环境,车辆完好率和出勤率100%;停车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车容整洁;保证辖区各回收站周清一次,不堆积;制度健全,有运行记录,各类台账,资料齐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英、王永鑫、李春荣、任洪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政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13]005号通知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758.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东城中路9号
联系方式: 0429-221501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7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 0429-6661717
3. 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解磊
电 话: 0429-666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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